推理通常分為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。演繹推理即根據某種一般性原理和個別性例證,得出關于該個別性例證的新結論。歸納推理則從一定數量的個別性事實,抽象、概括出某種一般性原理。但更精確的說法是:演繹推理是必然性推理,即前提真能夠確保結論真;歸納推理是或然性推理,前提只對結論提供一定的支持關系,前提真結論不一定真。最能準確地體現這段話的本意的是:()
A、推理是研究個別與一般關系的科學
B、演繹推理是必然性推理,也是唯一可以用于指導實踐的推理方式
C、這段文字概括了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的區別所在
D、推理實際上是人類認識自然的主要工具